岗位职责:
1.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
2.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签 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并在项目部备案;劳务作人员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3.《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对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15日内,总包劳动力管理员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劳务分包单位市建委备案手续(复印件)到区建委施工管理科完成二次备案。
4.《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5.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并在项目部备案。
6.每周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并在项 目部备案;每月3日前向工程属地办事处城建科报上月《施工管理台账》。
7.监督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作业人员进场10日内,完成"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并要求其提交相关办卡证明资料;监督"实名制卡"使用工作,每月定期使用"实名制机具"打印《出勤记录表》。
8.开工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 "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在项目部备案各参建单位 "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
9.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10.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1.每月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