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
2.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在集团党委领导下,领导子公司科学决策与有效治理,制定战略方向,对重大决策进行把关,监督经理层行权,完善治理机制;
3.根据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负责制定子公司经营目标,管理责任,统筹完成下达的经营目标;
4.平衡好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维护股东权益,协调股东双方利益;
5.在集团领导下,组建政治强、专业精、作风优、善经营的管理团队,培养后备人才;
6.塑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有企业定位的企业文化,倡导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和合规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带领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为准则和公司章程,防止违法违规行为;
7.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好的行业口碑、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③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
④具有突出的治企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战略决策、组织协调、改革创新、团队管理能力较强,能够妥善处理复杂局面和突发事件,具有丰富的职业经历和较突出的经营业绩;
⑤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资格条件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本科以上学历为国内“双一流”院校及国(境)外QS排名前100院校优先;
②具有在规模以上企业5年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任职经历,具有同岗位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者优先,在同行业、同类型企业担任过高级管理人员者优先;
③熟悉、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技术应用,有行业、产业项目实施落地成功经验者优先;
④具备行业洞察与商业模式创新能力,对国资国企所处行业有深入研究,熟悉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掌握多种商业模式成功经验,结合落地数字化技术创新商业模式;
⑤年龄应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⑥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7月。
三、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违反企业相关管理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