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深度理解律所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规划,制定并执行与之匹配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2.领导、发展和激励人力资源团队,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团队专业能力和服务效能。
3.领导并优化全所的招聘策略、流程和渠道。建立并维护与各大高校法学院、猎头公司及其他人才来源的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吸引高质量人才。
4.领导并优化人力资源日常运营流程(入职、离职、调动、合同、档案、考勤、系统管理等),提升效率与员工体验。
5.设计、管理并优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设计、优化并推动实施科学、公平、透明的绩效管理体系。
6.设计、实施并评估覆盖各层级的培训与发展体系,包括专业技能、管理能力、领导力、合规等。
7.处理复杂的员工关系问题、劳动纠纷及合规事宜,有效管控用工风险。
8.组织策划员工关怀活动和团队建设活动。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法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优先。
2.持有国家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或其他国际认可的HR专业资格(如SHRM-SCP, CIPD)者优先。
3.10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35岁及以下,3年以上国内外头部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全面的人力资源各模块(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员工关系等)的深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5.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各层级员工、外部机构沟通协作。
6.深厚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精通中国劳动法律法规,了解律师行业相关管理规定。
7.具备变革管理能力,能够推动和实施组织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