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审计;
2.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方案,拟订审计报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3.依法对院内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维护院的合法权益,做好经济案件的查证审计工作;
4.对院内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形成报告,提供促进管理决策的专业意见;
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职资格:
1.审计、法学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中共党员优先;
3.具备大型央企或地方国企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较强的团队建设和协作合作能力,能练使用自动化办公软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