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一、负责失智专区基础制度工作
1,依照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等监管方要求完成适应本机构的制度(含质检)/流程/标准/规范等制度基础建设,实现失智专区内部的闭环管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从根本上保证交付记录/痕迹全面、真实、无可争议,足可作为呈堂证供;
2,按自雇/三方/实习等合理比例形成可持续的失智照护团队科学的人员结构/新老更替机制等团队基础建设,依据多劳多得原则完成/完善/不断优化分配激励/优胜劣汰政策,快速形成团队分享/交流/培训/学习(认知理念/操作实务/时间安排/沟通技巧等)氛围,帮助团队成员逐步实现“让我干”到“我要干/我要干好”的根本转变;
3,如约:做得到/多的好+做的起:理顺合同约定应交付的服务项目/服务包明细/评估(失智+失能)办法(临界点/触发点)各自的定义及相互间的关系,结合本机构具体情况完善/矫正护理级别设置、服务包所包含的必含项和非必含项(比如赠送项等)及对应服务价格政策(含增值服务价格),升降级标准/升降级的团队分工协作/有效应对策略。
二、实现收支持续改善/提高
服务费(含增值服务)与失智照护团队人员成本的收支差持续改善或转正数后持续提高。
三、退住率逐步改善/降低
四、老客户转介绍成交量/占比持续提升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养老尤其失智照护专业知识和1年以上一线服务经验;
3,1年以上失能失智照护团队管理经验;
4,具备良好的问题解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热心养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