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10000元
阳光路苑三期
1. 全面负责物业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和管理工作,包括相关服务标准的确定、实施规责、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以及服务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完善物业服务业务流程。
2. 负责物业中心的后期规划和经营策略,对物业中心的管理、服务、经营有指挥和决策权。
3. 负责对物业中心管理制度和规程的最终解释,加强与业主和住户的沟通,裁定和调解服务过程中的纠纷。
4. 组织管理内部日常工作,维持物业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
5. 负责督促检查每周受理的投诉、处理和回访情况,负责处理重大投诉。
6. 指导和督促物业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业主和住户的服务工作。
7. 落实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总公司指定的任务指标、经营指针和管理目标,坚决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决策和指令。
8. 制定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抽查各类工作和监督实施效果。对因决策不力、领导不力导致、经营不善、服务质量降低、损害物业中心声誉、物业设备严重损害和内部管理混乱等负直接管理责任。
9. 编制物业中心工作计划并确保落实。对员工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措施,对不合格员工有辞退权。
10. 加强员工内部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高效率、高水平的服务队伍。
11. 经常巡视物业、走访业主和住户,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12. 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对紧急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因决策不力、领导不力造成的投诉、事故和损失负责。
13. 根据总公司安排参加各类考核和创优活动。加强与物业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充分树立公司项目品牌形象。
14. 为确保物业中心品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15. 完成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