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项目的消防、治安及部门人员的综合安全管理工作。
2、对外代表项目与有关政府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进行业务联系、配合、协调有关安全工作及正常公务来往。
3、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保卫方案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
4、负责拟制安保部工作总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报告等上报材料。
整
5、负责编制部门人员的岗位设置、岗位说明书、员工手册等工作。
6、负责项目车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对供方进行监督指导。
要求:
1、年龄35-45周岁,从事安全经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2、专科以上学历,有中级职称或各种职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3、有较强沟通能力并能够住场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