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政策、法规、标准及通知等。
2.负责组织编制本厂年度环保目标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并对本厂各部环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负责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开/停机报告、CEMS运行异常报告、环保事故报告,并协调环保部门予以解决。
4.负责做好与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及环保检测运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5.监督环保数据是否达标,组织对污染物排放超标分析调查,编写污染物超标事故报告并上报。
6.负责环保验收备案,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及延续工作。
7.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保台账和档案检查对接责任人,建立本厂环保监督管理台账,监督各部门相关专业环保台账的建立及更新。
8.负责环境风险预案的报审工作。
9.组织CEMS的比对监测、第三方运维合同的签订及监督执行。
10.负责环保/电网监控平台账户及密码管理,核实上传数据的真实有效性,检查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和数据传输联网情况,并在自动监控系统企业服务端填报相应的标记内容。
11.参与环保设施的设计、改造和维修方案的审查和新设备的鉴定,提出有关环保要求。
12.负责组织提供电厂财务环保税结算所需的环保材料。
13.负责环保岛日常设备运行、维护及运行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经济稳定运行。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