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招公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等相关专业;
2.18-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尤其是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
5.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撰写各类工作文书,如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信息简报等;
6.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审计师证书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工作地点:四川德阳广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