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统筹集团审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与流程,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地;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审计工作,统一审计标准、调配审计资源,确保集团审计工作协同高效。
2.负责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专项审计、工程审计及下级子公司审计等,提出审计建议或处理意见并跟踪整改进展;
3.统筹审计整改与成果运用,建立问题整改跟踪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落实整改,开展后续跟踪审计。编制内部审计情况报告,定期向集团党委、董事会汇报审计工作。
4.对接外部审计单位,组织落实外部审计问题整改,上报整改方案及完成情况。
5.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所属企业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制订/修订合同示范文本,法律纠纷处理应对,所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协调和指导及负责普法宣传与法治培训;
6.负责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7.负责内控及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全面风险评估,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跟踪重大风险事项报告及处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高级资格证书及学历优秀可做为加分项)。
2.具有10年以上审计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国有企业审计法务部门管理岗位经验,熟悉集团化企业审计管理模式;
3.精通国家审计法规、会计准则、税法及相关监管政策,具备扎实的审计专业知识,能独立牵头开展各类复杂审计项目,擅长审计方案设计、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
4.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能有效统筹审计资源、带领团队完成工作;
5.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5岁;
6.中共正式党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