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负责健全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编制并落实集团资金使用计划;
2.负责统筹协调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及执行,整合集团金融资源、拓展融资渠道、实施资本运作、筹措运行资本等工作;
3.负责集团筹融资工作,编制并落实集团融资战略、年度融资计划,维护合作银行、评级机构、政府、债券投资人关系,拓展融资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二、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年限及经验:具备15年及以上银行,证券,基金等相关风险、投、融资工作经验,岗位要求在原单位积累了管理经验,为中层干部及以上,如银行需二级分行副行长或省行一级分行部门副总经理级别(含)以上,具备四大或股份制省行工作经验优先。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优秀者年纪适当放宽),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6、中共党员优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1.曾因违纪、违法接受过处罚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和调查的。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及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重大违约记录的。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4.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责任追究处理的。5.构成亲属关系回避情形的。6.其他类似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范围: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