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山基建、生产期内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消防管理工作;
2.参与编制、执行公司、工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消防年度工作计划;
3.参与编制、落实工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消防的管理办法或规定;
4.执行工区“三项人员”月度、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编写的培训课件进行培训;
5.编制工区月度、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消防检查计划。
二、任职要求:
1.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
2.专业:安全、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3.职称要求:矿山安全管理资格证;
4.行业背景:煤矿、磷矿、稀有金属矿等;
5.工作经验:从事矿山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福利待遇:
入职购买六险一金、定期员工体检、过节费、生日福利、员工团建、提供食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