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船长指示负责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协助船长做好安全航行;
2.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签发大副收据,确保货物安全、高效地装卸和运输;
3.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甲板部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在船舶应急情况下,担任现场指挥,组织船员进行抢救工作。
5.代理船长职务(当船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以及负责甲板部的船员管理、思想工作和部门间的协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55周岁以下;
2.航海管理、轮机管理专业优先,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3年以上大副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海上工作环境;
5.完成STCW要求的培训,包括基本安全、救生艇筏、高级消防、医疗急救等;
5.熟悉船舶管理相关国际国内强制性公约、规则和法律法规,能够严格遵守航运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6.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甲板部船员;
7.持有有效大副或以上适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