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 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其他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有石油化工项目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总监。  
(3)要能够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做好项目协调工作。  
(4)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者优先。  
(5)工作地点随项目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