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纪检工作制度。
2.协助公司党委研究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工作方案等,并监督实施。
3.开展纪律检查工作,检查和处理公司系统内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
4.负责处理反映公司系统内违纪违规的信访举报,开展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及其他监督工作。
5.组织协调公司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
6.负责独立起草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制度文件、宣传稿件、调研报告等相关文字材料。
7.承办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审计、财会、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文字能力突出、沟通协调能力强;为人正直、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以后出生)。
(1)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刑侦、检察院公诉、法院刑事审判、文秘工作等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2)具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备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税务师、高级工程师等职称。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