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2)具备拟任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年龄4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复合型专业背景者加分。
二、核心任职条件
(1)行业经验:5年以上文旅、国企、金融机构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分管投融资、资金管理或人事管理核心板块的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具备大型文旅项目(景区、度假区、文旅综合体)投融资全流程操盘或集团级资金/人事体系搭建经验,有明确成功案例及量化经营数据支撑。
(2)管理履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中层副职5年以上;②市场化大型文旅企业、金融机构同等层级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③具有丰富的文旅项目运营、文旅项目资本运作、资产重组、投资并购等相关经验。
(3)专项专业能力:精通文旅及相关产业投融资模式(如PPP、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基金运作等),曾主导或核心参与单笔1亿元以上文旅项目融资等相关工作,熟悉粤港澳大湾区投融资政策与渠道,能独立完成项目尽调、财务建模及风险评估。精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薪酬激励机制优化及企业文化落地,曾主导30人以上团队搭建。
(4)综合素养:具备极强的政企协同、跨部门协作及资源整合能力,能协助总经理统筹战略落地,兼具风险防控意识与创新思维。
三、优先条件
(1)具有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文旅集团、国企或金融机构相关岗位任职经验,熟悉文旅市场及投融资环境者。过往任职期间,分管的投融资板块实现项目IRR达标、资金板块实现成本优化。
(2)具备财务类、人力资源管理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CPA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或有文旅项目IPO、产业基金设立等成功案例者。
(3)掌握资金统筹、预算管控、现金流优化核心技能,能搭建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曾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提升10%以上或融资成本下降0.5%以上。
(4)拥有优质政企合作资源、金融机构渠道资源或文旅行业核心人才储备资源者。
上述任职条件涉及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2月26日(含当天)。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岗位条件,需提供相关材料,相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一事一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处于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的。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回避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镇属企业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镇属企业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六、(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12月26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命名为“职位+姓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及时间:龚小姐*************,工作日9:00-11:30、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