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万
三乡金融商务中心
一、基础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2)具备拟任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年龄48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优先,复合型专业背景者加分。
二、核心任职条件
(1)行业经验:5年以上文旅、传媒、文化产业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具备大型文旅项目(如景区、度假区、文旅综合体)操盘经验,有成功运营案例及相关经营数据支撑。
(2)管理履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正职5年以上或高层副职3年以上;②市场化大型文旅企业同等岗位5年以上任职经历;③具有多项产业运营、基金组建、投融资管理、项目开发、物业管理领域的成功经验。
(3)专业能力:熟悉文旅产业政策、商业模式及运营规则,掌握投融资、招商运营、市场营销等核心技能;具备较强的战略决策、资源整合、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创新能力 。
(4)综合素养:拥有良好的政企沟通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统筹推进文旅IP开发、产业融合及品牌建设。
三、优先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粤港澳大湾区或长三角地区文旅集团中高层管理经验者。熟悉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市场,拥有优质行业资源、政企合作渠道者。
(2)具备丰富的资本运作、资产重组、文旅项目投融资经验者。具备财务类、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
(3)全过程策划文旅项目获得相关奖励或主流媒体深入报道形成良好社会效应和示范效应。具有成功落地的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并实现项目营收、利润显著增长或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处于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的。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回避
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镇属企业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镇属企业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六、报名流程从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12月26止。
(二)报名方式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