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音乐理论课协助教学工作;
2)依据主教老师的教学计划和要求,在学生练习时给予指导;
3)依据主教老师针对学生的情况给予的意见,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辅导;
4)负责与学生、家长沟通,配合招生顾问接待学生家长,解答专业知识促成招生工作;
5)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完成教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音乐理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海外学习或相关工作经验;
2)有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有教授低年级学生的授课经验,有较强的课堂组织能力的优先
3)扎实的专业基础及演奏能力,有音乐理论类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热爱音乐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及上进心、善于与家长沟通;
5)不限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