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7000元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亚湾大道201号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辅助履行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共8名
2.工作地点:大亚湾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思想政治素质好,形象佳,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4.原则年龄不超50周岁。
(三)岗位职责
辅助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持有相关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或有妇联社会工作经验和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24时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需提交资料如下:
1.个人简历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
3.相关证书扫描件1份
3.有效身份证扫描件1份;
4.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
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上资料以电子文件方式投递到报名指定邮箱:dywjtgs@壹2陆.com,投递资料应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性别”,咨询电话:零7伍2—伍5柒9陆2零。
(三)资格审核
本公司根据应聘者投递的简历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审核,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优筛选出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公司会另行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招聘考试
面试:在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亚湾大道201号(集团公司)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自行前往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或分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根据面试及综合评定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录用派遣手续。
(二)受聘人员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5000-6800元/月(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应扣缴费用),不包吃住。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以本公司核定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招聘仅限于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随服务终止而终止,服务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招聘人员自动解聘。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零7伍2—伍5柒9陆2零。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