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5000元
淮安海关(北京路办公区)
食堂服务员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食堂餐具、桌椅的摆放、清洁工作。
2.做好打餐服务工作,维护取餐秩序。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聘条件
1.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单位管理规定;
2.工作勤奋,能吃苦耐劳,情绪稳定,有礼貌;
3.学历不限,年龄不超过32周岁;
4.身体健康;
5.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读,尚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4.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线下招聘面试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9日17:00,以收到简历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电话或邮箱等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如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符合条件者将统一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厨师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效相关证书原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环节包含实操考核。
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政审、体检。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原因出现缺额,按综合得分高低从后一名中一次性递补。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单位内部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与江苏精英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淮安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