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爱国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关爱幼儿、为人师表;
2.负责幼儿日常照料、活动协助及班级清洁,培养幼儿良好的常规习惯;
3.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积极完成好幼儿园和班级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幼教事业,品格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40周岁以下;
4.具备保育证和妇幼部门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