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全面检查飞机状态,确认各项设备正常,研究飞行计划与气象信息,与机组人员沟通协调。
(2)依据既定程序完成起飞前检查,确保符合起飞条件后,安全驾驶飞机起飞。
(3)全程监控飞行参数,按计划航线飞行,与空中交通管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情况。
(4)指挥协调机组人员工作,确保团队协作顺畅,保证客舱安全有序。
(5)制定并执行应急处置预案,在突发状况下迅速决策,保障人员与飞机安全。
(6)依据降落机场条件与指令,精准操作飞机降落,完成着陆后检查。
(7)准确填写飞行日志,记录飞行中的重要事件与异常情况,按规定提交报告。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飞行技术专业,有一定的英语能力。
(2)持有民用航空驾驶员商照,总飞行时间2000小时以上、其中农林喷洒时间1200小时以上,B类外载荷经历200小时以上。
(3)熟悉通航法规、飞行程序、维修工程、运行合格审定程序,善于与局方人员沟通交流。
(4)无不诚信记录,未发生飞行不安全事件。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抗压能力强。
(6)具备丰富的森林防灭火实战经历。
(7)拥有部队飞行经历者、拥有空客EC135及BELL407、贝尔412机型经历或具备其它双发、中型直升机机型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