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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副总经理
1.5-1.8万
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
3-5年
本科
10-01
工作地址

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职位描述

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市场化选聘下属二级公司领导人员报名时间的公告


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下属二级公司领导人员原报名时间已于2025年9月28日截止,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经研究,延长报名时间至2025年10月13日,已经报名并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继续有效。如延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仍未达到面试比例,则调整面试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青衣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忠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勇于担当。

4.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善于组织协调。

5.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7.具有优秀的领导决策能力、统筹规划能力、激励授权能力、组织指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驾驭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具有较强抗压能力,组织认可度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8周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任一级科员以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或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编制人员需满足辞去公职(辞职)的相关规定条件。

(2)企业人员具有五年及以上企业管理(中层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市、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市(州)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中层副职及以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行或上市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解除聘任或聘用合同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尚在试用期或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10.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11.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乐山市招聘网发布市场化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13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电子档《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表》(附件),与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3.报名材料包括:(1)《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职称、职(执)业资格扫描件;(5)工作经历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扫描件。应聘者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职位条件提交的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需明确现任职或曾任职的企业是县(市、区)属国有企业,或市(州)属国有企业,或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或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分行,或上市企业;需明确现任职务或曾任职务是企业正职、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6)曾获得荣誉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除以上资料外,在编在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选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展后续选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领导管理、经营决策、应急处置、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和背景调查。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四川青衣投资集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间不合格或不胜任者予以解聘。

备注:若中途放弃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后仍未招聘到位,则暂缓招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一)在选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在选聘工作全过程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评委、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写信息不全等原因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不再进行修改。

(二)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选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聘用的,应及时报告,如因此对招聘工作造成影响的,今后将不允许其参加青衣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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