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现集团人力资本增值,促进战略绩效目标达成,在集团战略规划的指导下,拟定集团人力资源职能战略规划。
2.统筹建立健全集团组织体系和岗位体系,组织干部和后备人才选拔管理,招聘、调配和培养集团所需各类人员
3.制订并实施薪酬福利和绩效考核等制度,为集团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要求: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国有企业、央企、科研院所、高校的人力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经历。
3.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体系、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
4.能适应北京和青岛两地出差。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无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