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7000元·13薪
长丰县人民法院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负责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辅助工作;
2、工作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南路交口(长丰县人民法院)
三、准入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法律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等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4、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5、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6、能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保密能力强;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1、司法辅助岗-岗位职责
·负责对法院庭前、庭中、庭后、执行阶段等司法辅助性工作;
2、司法辅助岗-任职资格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专业:法学专业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20-35周岁;
(4)职业素养与技能;①较强的责任心、稳定性;②良好的服务意识、亲和力及语言表达能力;③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④熟练操作word、excel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保密意识强;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工资的80%发放。转正后应发工资 3000-35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按照当地标准缴纳五险;
2、节假日休息、节日、生日等福利。
六、聘用
1、经招聘测试、体检、资格审查后,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对确认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需按照通知时间如期报到,未经协商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用。
十、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