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6000元
东方公园
阜阳市颍东区智普民商事调解中心
招聘驻法院调解员公告
根据省高院关于调解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阜阳市颍东区智普民商事调解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聘用驻人民法院调解员若干。该岗位人员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诉讼调解工作。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6、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7、能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保密能力强;
8、年龄62周岁以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或法律工作者优先且年龄适当放宽)
9、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或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录取;
10、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会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快速进行文字输入工作及档案整理工作;
11、无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平台投递简历。网上资格审查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通过接听固定电话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请应聘人员按照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面试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1个工作日内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所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网上招聘服务平台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初选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政治考察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关系、家庭关系)。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应酬待遇根据调解工作量以案定补;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且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
3、应聘人员要求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的解除劳动关系;
4、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招聘有关程序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阜阳市颍东区智普民商事调解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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