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协管员
4000-5000元
武汉 大专
东湖高新公共服务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专业、退伍军人优先;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有较强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电脑打字熟练,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