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从事对船舶机务安全管理和方污染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2.对本部门不符合规定情况的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指导、监督船舶轮机部做好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处理;
3.参与公司应急准备和部署,具体从事轮机方面应急准备和部署的督导检查,批准轮机部船员应急训练计划,并督导检查个船舶计划的落实;
4.参与应急反应和抢险救助,具体从事溢油等事故的应变组织,提供应变纪检及损坏设备抢修和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5.从事机损、溢油等事故的调查工作;
6.审核船舶备件、物料、燃润料申请单,控制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
7.从事船舶和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8.从事与船检等主管机构和技术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指导、检查船检证书的申请、办理与保管工作。
任职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轮机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持丙2轮机长适任证书,同航区以上航行资历,熟练掌握轮机管理操作规程及防范措施,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4.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记录;
5.对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