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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5.5万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10年以上
硕士
11-11
工作地址

酒仙桥中路24号院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围绕研究院“十五五”发展目标,负责搭建跨领域、跨学科的科技创新协作体系,推动食品发酵领域前沿技术研发,打造具有行业引领性的核心技术矩阵。

2.聚焦食品大健康领域产业化方向,负责挖掘食品大健康领域与行业需求匹配点,在新质蛋白,功能食品配料,酶制剂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形成技术突破并进行产业化转化,并达到一定规模。

3.组织开展国家、地方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政府关系资源的拓展与维护,搭建稳定、高效的政企沟通渠道与合作平台。推动研究院与政府部门在科研项目申报、产业政策落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4.开展科研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负责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科研人才,优化团队人才结构,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科技创新队伍,为研究院“十五五”发展目标实现及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受聘人员具体岗位分工,由中国食品院根据受聘人员情况和公司管理层分工需要在受聘人任职后确定。


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有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坚持依法治企,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累计10年以上食品发酵行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累计8年以上企业中高层管理工作相关经历。

2.具有食品工程、发酵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在下一层级(如中国食品院中层正职或相当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1年以上不满2年、特别优秀的或者因工作需要可放宽至在下两层级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中轻集团系统外的参聘人员,一般应具有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或同等规模企业、科研院校同等职级岗位任职经历。

4.原则上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或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放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招聘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待改进、基本称职、不称职或相应等次的;

2.本人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需要任职回避的;

5.其他不宜参加应聘的情形。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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