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为进一步健全区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董事会建设,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兼财务总监),有关事项如下:
本次招聘区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兼财务总监)2名,由区国资办任命,每位外董任职两家区管企业。
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规定,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依法参加任职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任职公司的战略决策和运行监控,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及时、如实向区国资办报告任职公司关系国有资本运作的决策、经营等重大事项,依法维护出资人的知情权;
(四)关注任职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与核心竞争力培育,避免或纠正决策经营上的短期行为;
(五)督促任职公司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六)指导和监督企业重大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任职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运行情况;
(七)重要经济事项联审联签;
(八)法律法规、任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区国资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聘条件:
(一)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任职企业相关业务,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具有10年以上的企业管理、资本运作、财务审计、公司治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专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经济、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五)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专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六)大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从业资格;
(七)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一般年龄在45岁以下;
(八)《公司法》和有关行业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名情形:
(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3年内曾在拟委派的区管企业或其子公司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
(二)3年内曾与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
(三)在与该公司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兼/任职人员;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人员。
薪酬待遇:
区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兼任财务总监)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依据考核情况确定,年人力成本35-50万元。
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21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e-mail,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外部董事。通过考试确定为考察人选后,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珠海市香洲区区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正圆人力】公-众-号);
(2)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3)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职务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评估考察,提出初步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估。考察期间,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存在涉嫌造假、有违规违纪线索举报等情形的,立即暂停考察。经查核属实的,一律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后,考试得分后一名的人员可替补作为新的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与拟任人选就外部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五)决定聘任人选,办理聘任手续,经区国资委会议研究决定专职外部董事聘任人选。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