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7-37岁,英语 CET4及以上,专业不限,经济管理类、会计类、金融类、法律类优先
2、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CPA、法律从业资格者优先
3、核心能力要求:
熟悉《证券法》、《公司法》,精通Office(尤其PPT)、Wind/同花顺数据终端,具备基础财务分析能力 ,出色的公文写作能力,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严谨细致,具备强大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具备IPO全程经验,参与过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项目者优先。
4、工作经验要求:
工作经验5年以上,2年以上的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助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IR)、公司治理与合规。
岗位职责:
1、负责年报、半年报、季报的起草、复核及报送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完成财务/法律尽职调查 ;
2、起草重大事项公告,监控触发披露标准的重大事件;
3、股东沟通 ,组织董监高参加合规培训;
4、三会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章程与制度修订 ;
5、IPO工作 ,投资者关系维护,监测同业公司动态,提供竞对分析报告 ;
6、合规监控与风险防范。
职业发展路径: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