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施工总承包二级
1、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业绩: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业绩要求具体如下)。
(1)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且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内为B类以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