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并具有较高的协调沟通与综合表达能力,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及相应执业资格,在同业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三年以上且任项目经理一年以上。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管理协调2个以上审计小组的工作;具备独立开展工作和执业指导的能力,能够正确地编制和审计合并会计报表,由本人曾担任主审集团审计项目,或较复杂专项审计报告.
3.执业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及监管部门任何形式处罚、惩戒。
4.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员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