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对雄安新区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情形的及时制止并上报分管领导;
2.查验申请复议项目、申请不招标项目的合规性;
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备案;
4.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事项受理、调查、处理;
5.新区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
6.专家库管理;
7.监察室管理与设施维护;
8.对接上级部门与其他业务组公文往来;
9.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任职要求:
1.雄安三县户籍,未有缴纳社保记录(应届生身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等专业优先;
2.35周岁(含)以下;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4.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