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描述:
1、本科专业需求:法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经济学门类
研究生专业需求:法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经济学门类
2、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出色的语言组织能力,擅长各类公文写作与商务文案撰写;拥有良好的跨部门沟通协调能力,在团队协作中能展现良好的关系协调与冲突化解能力。
4、熟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具备招商运营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能力; 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具备5年以上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开展2025年度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招聘1人,具体详见《2025年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开除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招录的违法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泛海国际A座501室;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纸质件(附件2),报名表填好后需本人签字,同时附近期免冠彩照(除报名表外如有单独的个人简历,可同步提供);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书。上述材料复印件报名当天交给资格审核人员留档,原件查验后归还本人。
4、报名要求:应聘者应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参照《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报名须知: 应聘者须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应聘者只填写个人简历、未报考相应岗位或选择多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的,报名无效。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本次招聘不收取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费用。如发现冒用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资格审核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若入围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若笔试合格人数低于1:3,不低于1:2的,按照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低于1:2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的,视作放弃面试,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当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用人单位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与体检对象。
(五)成绩排名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成绩排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将再安排一轮面试,根据新一轮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有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公示
招聘结果在招聘委托机构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自公示发布次日起不少于7天。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补录
公示后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情况或因其他情况无法实际录用的,按照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的补录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同一批次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不再进行补录。
五、特别提示
本岗位实际工作地点杭州市滨江区
(一)本公告报名方式是应聘者唯一报名方式,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者通过其他方式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应聘者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确保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通知能及时收到,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者,不再通知。
(三)应聘者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应聘者报考须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规定。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冒用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公告由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仅在报名考试期间受理咨询,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