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主管(法务) - 校长办公室
1.6-2.1万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深圳
5-10年
本科
09-11
工作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职位描述

职位说明

工作职责:

1. 合同及其他对外法律文书起草与审核;

2. 负责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3. 法律纠纷处理;

4. 法律事务咨询与培训;

5. 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 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 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法务或律所相关工作经验;

3. 具有良好的谈判技巧及文书功底,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有责任心、积极主动,执行力强。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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