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
宝安区
【岗位要求】
1、思想端正,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
2、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社会工作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法学、公安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中文、医学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3、有青少年个案服务工作经验优先;
4、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福利待遇】
1、享受100元/年的工龄工资(承认深圳同行业工龄),800元/年封顶。
2、社会保险: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综合医保)、意外伤害保险;15号之前入职,当月开始购买,16号-20号之间入职,单位部分由个人和机构各承担一部分,20号之后入职,次月购买。
3、带薪年假:根据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以自然年度计算(可累计所有从业时间);入职本机构满 3 年额外增加 1 天年假,满 6 年额外增加 2 天年假,满 8 年额外增加 3 天年假。
4、双休、高温补贴(6-10月)、过节费、团建费(集体+小组)、体检等。
5、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员工可申请调入机构集体户(深户),协助同工申请各项人才补贴等。
6、可以申请党组织、团组织关系转入(不接收档案)。
7、机构已成立工会,可享受工会福利。
8、其他福利:
遵循多劳多得原则,项目申报与运作有额外奖励,年终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奖金。
职位福利:周末双休、节日福利、五险一金、绩效奖金、交通补助、通讯补助、高温补贴、员工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