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政策、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管理建议。
2、组织制定本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组织评估财务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组织建立多层次财务监督体制,落实监督责任,对本企业和所属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组织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3、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推动财务集中管理;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4、组织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出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积极推动财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会计诚信建设。
5、组织审核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和投资、融资、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改革改制等事项的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实施财务监督。
6、及时向上级企业和本企业主要领导报告重大财务事件。
任职要求: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备海外财务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2、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持有注册会计师(CPA) 、注册税务师(CT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AIA)等证书者优先;
3、外语达到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可使用外语为工作语言者优先;掌握其他外语如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法语等海外重点区域小语种者优先;
4、具备财务管理、数据分析、合规内控、团队领导、信息化、投融资、税务管理、国际化视野、创新变革及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能力,熟悉管理会计、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税务筹划、财务稽核等;
5、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10年(含)以上。具有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铁路、公路、道桥隧、水利、房建等)项目财管经验,三级法人总会计师或三级单位财务部长(或同职级)3年以上经验;3年及以上涉外工作经验;
6、适应海外跨文化工作环境,能有效管理本土化与属地化团队,具备良好的跨文化沟通、外部机构协调能力;身心健康,服从长期驻外工作安排;抗压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较强,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遵守国内外财经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具备全局思维。
7、中共(预备)党员;
8、遵守财经纪律,未发生过因个人违规违纪或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