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按照“传技术、帮思想、带作风”的原则,对所属学员进行管理和教育。
2.严格执行公司飞行训练教学计划、飞行教学组织程序和要求,严把教学质量关,保证飞行训练安全。
3.积极参加教学和飞行技术研讨与交流,提高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4.负责自查飞行教学能力持续有效,在通过初始任教检查的月份之后,每12个日历月通过一次任教检查。
5.负责保持熟练检查、教员等级、体检合格证、机长经历、螺旋经历等训练资质在有效期内。
6.保证所属学员飞行资料客观真实,按照法规、公司制度实施教学管理。
7.遵守公司手册规定职责。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学历,26-40周岁,持有国内或国外商用驾驶员执照,签注单发等级、仪表等级、ICAO4等级,I类体检合格证,通过ATPL,执照及体检均在有效期内;云执照分数为0分,不得有停飞经历、因机组原因产生的不安全事件;国外商用驾驶执照需获取民航局的确认函。
2.持有签注基础教员(单发)等级、仪表教员等级的优先;有141航校教学经验的优先;党员优先。
3.应聘飞行员岗位胜任力:核心胜任力、心理胜任力和作风胜任力三个维度测评为A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应聘者的流转费和改教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满足岗位实际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安全意识突出,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