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理解并解读政府发布的关于矿山环境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政策文件,负责传达文件精神和相关资料的全面收集,
2、根据部门领导指示,负责矿山区域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工作,每年编制矿区环境治理方案、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关键文件,并高效推进实施;
3、有效对接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盐湖管理部门有关矿区环境治理、环保督察、合规性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做好沟通协调,执法检查准备工作。
4、负责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的现状调查,掌握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地质生态敏感性分析
及风险评价,并组织编制相关技术报告及图件;
5、对接二合一方案、绿色矿山等方案的修编工作,建立健全二合一方案、绿色矿山建设记录台账;
6、熟悉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并确保矿区开采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7、每年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的缴纳和提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