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11号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83650741
任职要求:
1、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
3、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资格证两证齐全,无医师证勿扰!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卫生服务,电子商务
20-99人 | 民营
5000-8000元
6000-10000元
7000-14000元
1-1.5万
8000-12000元
7000-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