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子公司副总经理
面议
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
5-10年
本科
04-23
工作地址

沈阳航空动力产业园(浑南片区)

职位描述

一、企业简介

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是沈阳市市属一级国企中唯一专注于航空航天产业的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平台,是作为推动沈阳建设航空航天产业集群的链长单位和重要实施主体,践行“既做空间提供者,又做时间合伙人”的理念,通过深化央地协同合作、引入多路金融活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在推动军机发展的同时,在民机、低空等领域实现突破,全面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子公司副总经理: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编制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成本控制、开发报建等相关工作;
3.负责推动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提升公司工程管理水平,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和技术发展,引入先进技术和方法;
4.负责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项目的风险控制工作,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项目风险;
5.负责工程管理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等。

(二)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近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8年以上地产开发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同层级企业副职或3年以上项目公司正职任职经历,房地产30强企业工作经历;
3.熟悉地产行业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对土地政策、金融调控、绿色建筑等法规有深度解读能力;
4.精通地产项目操作全流程,具备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财务分析等相关知识,有较强的跨部门协同能力;
5.精通项目全周期利润测算、税务筹划及现金流平衡,擅长从财务视角驱动业务决策;
6.具有优秀的领导力、决策力、执行力、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风险控制意识,擅长在压力下开展工作。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能够维护企业的荣誉和利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航产集团官方网站、“智联招聘”网站和“前程无忧”网站,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智联招聘”网站或“前**忧”招聘网站,搜索“沈阳航空产业集团”在线投递简历。

2.咨询方式:通过“智联招聘”或“前**忧”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4:1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

(1)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将笔试通知、具体笔试时间通知到笔试人员,未进入笔试的人选不另行通知;

(2)笔试人员需根据笔试通知要求的时限,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能及时反馈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五)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1)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将面试通知、具体面试时间等通知到面试人员;

(2)面试人员需根据面试通知要求的时限,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能及时反馈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评估选定拟聘人员。

(七)背景调查

对拟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工作履历及工作表现等,背景调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取消拟聘资格。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航产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说明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由航产集团负责,最终解释权归航产集团。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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