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指导下,负责护理院临床医疗工作。
2、遵守入院、住院、医嘱、处方、病案书写、医疗统计、首诊负责、传染病报告等在内的各项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3、在门诊工作时,认真进行问诊和物理检查,准确记载病历,写明诊断意见,采用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尽量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在值班时,不仅要处理分管病区患者,还要兼管其他病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危重而当时不宜转院的患者,应就地抢救,但要向家属讲明利害关系,征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2、1~3年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