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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院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 已下线
1.2-1.7万·13薪
厦门工学院
厦门
5-10年
硕士
08-08
工作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职位描述
一、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内。

2.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三全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强,敢于坚持原则,有全局观和主动服务意识。

4.具有系统的思维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业务研究能力、抗压能力,能快速高效组织开展岗位工作。


二、岗位职责

1.在执行院长领导下,主持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

2.负责制订学院学生工作计划、总结,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教育,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探索、创新学生工作的新方法。

3.负责组织学院专职导师、班级导师做好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和考核专职导师、班级导师的全面工作。

4.配合党委办公室做好党校的培训工作,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及学生党员的教育、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指导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学院评优评困、奖学金、综合测评、违纪学生处分等报表的审批。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于学生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加以引导。

6.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学业指导、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就业指导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7.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训练、科技竞赛、素质拓展等活动,负责组织学生第二课堂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指导、检查、验收及评价工作。

8.负责集中实践环节、校企合作教育项目及校外实践活动的学生组织与安全教育。协同做好校外实践基础的开拓与建设,负责校外实习基地、就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9.负责组织专职导师、班级导师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对学生工作与服务人员的使用、奖惩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10.负责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

奖金绩效

薪级工资+职务绩效+技能工资+福利等,有寒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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