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6000元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1号
该职位是公司质量体系的最高负责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放行负全部责任。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质量体系构建与维护:
· 建立、实施、监控并持续改进符合NMPA GMP要求、适用于中蒙药特点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 确保质量体系覆盖所有7个剂型(丸剂、散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浸膏剂、茶剂)以及所有149个药品批准文号。
· 组织制定和审核所有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标准、SOP、验证主计划等)。
2. GMP符合性保证:
· 确保公司所有生产、检验、仓储等活动持续符合GMP规范。
· 主导公司GMP内审工作,并负责应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各类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检查、有因检查、跟踪检查)。
· 负责所有GMP相关认证和再认证工作的策划与执行。
3. 产品质量管理:
· 建立并管理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体系,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的质量主体责任。
· 负责所有物料供应商的批准与管理,特别是蒙药材、中药材原料的供应商审计和质量评估。
· 负责产品放行,确保每一批上市药品的生产和检验均符合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 批准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纠正与预防措施(CAPA)、产品质量回顾报告等。
4. 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 监督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运行,确保所有检验活动科学、准确、合规。
· 确保实验室具备完成所有中蒙药成品、中间产品、原料、包装材料检验的完整能力。
5. 验证与确认管理:
· 批准所有的验证与确认方案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验证、清洁验证、分析方法验证、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等。
6. 质量文化建设与团队建设:
· 在公司内建立并推广“质量第一”的文化,提升全员质量意识。
· 负责质量管理部门(QA和QC)的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绩效考核。
7. 对外沟通与报告:
· 作为企业的质量受权人,代表公司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主要沟通。
· 按规定履行MAH的报告义务,如重大偏差、产品质量投诉、不良反应、召回等事件的及时报告。
8. 中蒙药特色质量管理:
· 特别关注中蒙药生产的特殊过程和质量控制点,如药材的产地、采收、加工、炮制、投料、提取、灭菌等,确保其传统工艺与现代GMP要求有机结合。
9. 持续改进工作:
· 根据现有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及执行质量标准,不断完善和提升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确保产品全生命周期符合注册标准。
二、 任职条件
1. 教育与专业背景:
· 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药物分析、制药工程或相关专业。
· 具有扎实的中药学或民族药学(蒙药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者,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质量管理工程师优先考虑。
2. 工作经验:
· 10年以上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至少5年以上药品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受权人管理经验。
· 必须具备口服固体制剂(特别是丸剂、散剂等剂型)及中药提取的丰富质量管理经验。
· 具有中药或民族药(蒙药) 生产企业同等岗位经验者优先考虑。
· 具有成功主导并通过NMPA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特别是新厂认证或品种新增剂型认证)的经验。
3. 专业知识与技能:
· 深刻理解并精通中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GMP及其附录等法律法规。
· 全面掌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下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 熟悉药品研发、生产、检验、放行、储运、上市后监测等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
· 具备出色的质量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
· 具备优秀的验证、审计、偏差调查和CAPA管理能力。
4. 能力与素质:
· 极强的原则性和责任心,坚守质量底线。
· 出色的领导力、决策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团队并与其他部门协作。
· 优秀的学习能力,能持续关注并解读行业法规动态。
· 严谨细致,具备强大的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5. 法规强制要求:
· 符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对质量负责人的基本要求(无相关行业禁入情形)。
· 能够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考核或面试,具备担任质量受权人(QP) 的法定资质和能力。
6.年龄35-50周岁,能适应异地工作。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