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岗位职责
(1)负责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负责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配合上级纪委或其他纪检监察机构、司法机关核查集团公司所属工作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结合业务分析有关数据等相关情况。
(3)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信访案管室报备数据材料。
(4)完成处理线索归档工作。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报名应聘者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熟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政治合格,坚持原则、勇于担当,遵守纪律、严格自律,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德才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审计、财会、纪检、法律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较好的工作主动性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审计、财务、法律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处理审查调查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审计、财务及相关专业优先考虑,系统内优先考虑;
5)具有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大型企业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律、内控等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尚在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内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