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学校领导下,组织管理实施生活部相关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并进行常规工作检査、考核、评比和总结。
2、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工作。
3、负责生活老师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4、负责入住学生公寓内学生行为的养成教育,协助德育处组织管理实施生活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1年以上寄宿制民办学校生活老师经验,有生活处主管管理经验者优先。
3、熟悉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掌握学生心理特征及教育方法。
4、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仔细,善于沟通和协调,吃苦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