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矿采煤、掘进、运输等方面的生产管理工作,分管科室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分管车间(班组)采煤队、掘进队、综修队、运搬队。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省市的煤矿生产政策、规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组织采区方案设计及生产的衔接方案,在回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首先满足顶板支护及一通三防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编制、会审、贯彻作业规程,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组掘进和新工作面的投产验收,组织回采工作面初放、术问、安装拆除和巷道口、贯通工作、巷道维修、回收等工作。
4.负责生产调度管理,对目常生产进疗安排和调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动态等。
5.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国家规程、井田地质资料、井田开拓情况和生产实际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等。
6.认真落实生产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况,负责生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落实及处理工作。
7.负责管理监控室工作,制定监控管理制度,确保法是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下井人员考勤定位系统的安全可靠使用。
8.负责分管工作的质量标准化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矿长组织并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9.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times;times;天,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生产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个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