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职责:
1.贯彻集团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协助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及阶段推进方案;
2.牵头完善集团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参与起草、修订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纪检监察综合性文稿撰写、统筹会议组织、重点工作督办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数据汇总、统计分析与信息上报;
4.负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统筹干部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及选拔推荐等工作;
5.负责审理有关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案件,督促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6.参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及跟进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
7.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一)中共党员。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务、组织人事、党务等工作经验优先。其中纪委综合室纪检监察员(主管级)须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七)无不良表现记录,无违纪违法记录。
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取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