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对主机制造工艺过程、制造工序进行过程监造,对质量见证点进行见证、检查和监督;
2、做好日常监造日志和见证记录,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监造资料,定期提交周报、月报;
3、对严重滞后工期和出现质量缺陷的情况应以专题形式向公司发出处理意见。对主机厂擅自更换分包商、更换材质或变更试验、检验项目时,应及时报公司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主机厂的答复应及时转发给采购部; 4、及时发现和制止制造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艺环节和环境因素制止无效时,通知采购部协调监督; 5、监造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及制造厂家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6、主机监造结束后30天内,应向采购部提供监造报告,项目现场主要部件安装前检查验收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中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2、有汽轮机、发电机(火电)制造/监造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生产工艺、关键技术见证点、出厂试验要求;
3、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善于沟通协调可长期驻厂工作; 4、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